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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故事 2007年六月刊
排放难题
要求控制碳排放的压力与日俱增,受企业应对方式影响的将远不只是企业的盈利。
作者:John Goff

今年1月,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了第四份关于全球变暖问题的报告,该委员会由来自113个国家的科学家和政府官员组成。在这份颇受期待的报告中,该委员会不仅声称全球变暖问题正趋恶化,而且指出气温的升高有可能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该委员会声称至少有90%的把握确信人类应当对此负责。

在关于全球变暖问题的持续论战中,90%的把握可能就到了几乎绝对确信的地步。同样可以确信的是,作为温室气体的首要制造者,企业将为该报告中所称的地球气候“明显无误”的变化承担责任。

这种思潮已经开始抬头。在2007年的委托书征集季节,投资者向美国公司提出了42项关于全球变暖问题的决议——这个数量几乎是三年前的两倍。与此同时,由关注生态的机构投资者所组成的联盟,已经开始问责那些被认为处理自身碳排放问题迟缓的企业。2月,一群实力强大的机构投资者列出了违规企业的名单,其中包括康菲石油公司(ConocoPhillips)、艾克森美孚(ExxonMobil)和富国银行(Wells Fargo)——然后将这个曝光名单送交新闻传媒,包括本刊美国版。

这种名单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导致它们发起代价高昂的反击。风险咨询师认为,在一场即将到来的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大战中,这些股东的投诉只不过是几声开战的枪声而已。他们指出,美国国会在多年无所作为之后,现在看来是准备好要去处理全球变暖问题了。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是什么呢?是一项由联邦实施的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限制标准。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可能要付出极高的代价。在排放设限和排放额度可交易的制度下(这是许多现行法案的核心内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将不得不向那些超额减排的企业购买昂贵的抵销额度。在其他计划下,排放超标的企业将被处以罚款,也就是俗称的碳税,这将难以被转嫁给客户。

企业还面临其他监管压力。欧盟现在似乎准备对来自那些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的进口征收自己的碳税。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法国总统希拉克就声称碳税的征收是“不可避免的”。

在美国国内,越来越多的州,尤其是加利福尼亚、新墨西哥和马萨诸塞州,正针对公用企业和其他二氧化碳排放大户设定大幅度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各企业都将面临某种二氧化碳排放管制,”Aon环境服务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皮特·布莱斯通(Peter Breitstone)指出,“我们知道这种管制已是呼之欲出了。”

确实,看来未来数十年企业都得努力应付自己的碳产出量。在某些情况下,产品线可能需要修改。例如,汽车制造商声称要达到加州拟出台的排放规定,制造每辆车可能要花费多达3000美元。其他企业最终将出售那些生产过多温室气体的业务单元。企业管理人员还将不得不应付日渐增多的与气候相关的法律诉讼,以及普通责任险或董事和管理人员责任险无法承担损害赔偿金的令人不安的前景(见框内文字:悬而未决)。威斯康辛大学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教授丹·安德森(Dan Anderson)更是大胆直言:“温室气体排放将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商业风险之一。”

碳减排主张者的宣言

迄今为止,大多数温室气体法规都规定了要逐年削减排放总量。通常,这些规定是要将排放量削减到低于1990年的水平(这个基准是在保护那些近年来已经削减了碳排放量的企业)。如果不能达标,企业就将被迫购买抵销额(可能需要花费数百万美元)或面临高额罚款。

去年9月,加州颇受欢迎的新法规由州长阿诺·施瓦辛格签署生效,它要在2020年之前使该州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水平(减排25%)。在此之后,该计划还要求在2050年之前从1990年的水平上再减排80%。该计划还特别针对排放大户,要求它们从2012年开始必须达到强制性的排放限额。

正如同几乎所有关于二氧化碳的立法一样,加州的法规并未强制规定削减温室气体的具体方式,许多企业将降低能耗作为削减碳排放量的最确定的方式。例如,通过控制公司的电力消耗量,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商百特国际(Baxter International)从1996年至2005年将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了27%(每单位产值)。去年,百特又提高了原定目标,要在201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再削减20%。

二氧化碳计划为这家位于伊利洛伊州狄尔菲尔德的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知名度,而且百特还从一个更广泛的环境计划中获取了财务收益。2005年,该公司公告从环保活动(包括水和能源用量的削减)中获取了2300万美元的效益——还有6200万美元来自过去五年的累计收益。

另外几家行事高调的企业也在宣传自己的解决方案,它们无疑是急于发挥自己的影响力。今年1月,由四个环保团体和十家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包括通用电气的杰夫·伊梅尔特(Jeffrey Immelt))组成的联盟向布什总统和国会发了一封公开信。在公开信中,这个名为“美国气候行动合作伙伴(USCAP)”的联盟提出了一份应对全球变暖问题的详细计划,包括设定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联邦目标,以及为新技术提供资金。他们还呼吁美国政府参与下一轮关于温室气体的国际谈判(《京都议定书》将于2012年到期)。

在宣布这份计划时,首席执行官们指出立法者需要立即行动起来。他们警告说,二氧化碳立法中的任何迟延都可能使“未来减排的幅度更为陡直”。

对此持怀疑态度的人们指出,尽管USCAP提出了一个颇为大胆的计划,但他们的方案还是在呼应企业界的关切。例如,该计划将在任何法规出台前实现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作为减排额度授予企业。这对那些已经开始自愿控制排放的企业至关重要。“如果我们能在监管标准外超额减排,”惠而浦公司的政府关系副总裁汤姆·卡塔尼亚(Tom Catania)表示,“我们会将其视为未来的一项资产。”

实际上,像惠而浦这样的企业也许可以将这些减排额度卖给那些未来超过强制水平的企业。至少,企业不希望因为抢先行动而受罚。它们声称,已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企业将难以实现进一步的减排。“对我们而言,关键是要因为提早行动而获得减排额度,”杜邦公司可持续发展总监同恩·里顿豪斯(Dawn Rittenhouse)表示。该公司从1990年以来已经将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了72%。

USCAP的计划还呼吁为那些碳减排目标负担特别沉重的行业提供帮助——估计是指电力、石油和汽车制造业。此外,该计划还倡议制定关于碳排放的全国性政策。此种联邦法令可能取代现行的五花八门的州市法规——这肯定会减少对企业的限制。“正如20世纪70年代的《清洁空气法案》和《清洁水法案》一样,” 全国野生动植物协会(National Wildlife Federation)的高级法律顾问约翰·科斯迪亚克(John Kostyack)指出,“企业宁愿有一套优于各州规则的联邦规则。”

碳的会计核算

如果国会确实采取行动,那么企业可以预期将出现某种排放设限和排放额度可交易的制度。在最有可能通过的议案下(一月份由亚利桑那州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伊利洛伊州民主党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和康涅狄格州独立派参议员约瑟夫·利伯曼(Joseph Lieberman)提出的两党提案),二氧化碳排放量过高的企业可以从其他国家的气候交易所或新成立的气候变化减排额度公司(the Climate Change Credit Corp.)购买用于抵销的减排额度,以达到15%的减排目标。目前这些减排额度的价格还不清楚,但专家声称可能非常昂贵。

情况还可能被复杂化,因为二氧化碳减排的认证和披露相当困难。目前,企业可向一些登记机构报告自己的温室气体存量,如美国环境保护署的气候问题先行者(EPA Climate Leader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一家自愿的减排额度交易市场)和加州气候行动登记所(California Climate Action Registry)。其他区域性计划最近也在纷纷涌现出来。

问题在于,各登记机构的要求略有不同。此外,报告格式不一定与主要的温室气体报告准则相符,这些准则也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温室气体议定书”、“G3报告框架”和“气候风险披露全球框架”(后者是一批机构投资者在10月份发布的)。尽管出发点都不错,但这些框架并不总是导向相同的结果。“主要部分存在一些相似之处,”美国环保协会(Environmental Defense,USCAP的会员团体)的气候变化政策专员玛丽莎·凯瑞(Melissa Carey)指出,“但所有环境相关的会计准则都是不同的。”

监管机构要确定单一的报告准则尚需时日。企业日后试图为自己已实现的碳减排量要求减排额度时,目前这堆大杂烩似的报告准则可能造成问题。

以联合技术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 Corp.)为例,它现在生产一种名为EcoPower的喷气发动机清洗器,比之前的清洗器工作速度快六倍。这意味着发动机可以更经常地得到清洗,从而使燃油效率得到提升。夏威夷航空公司估计,EcoPower将使其波音767飞机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800万磅。问题在于:由谁来获得这一减排额度——联合技术公司、波音还是夏威夷航空公司?对燃油提供商又有何影响?它肯定会在自己的二氧化碳报告中详细记录售出燃油的任何减少。

烟囱与镜子

对限制差旅出行的企业或杜邦这样生产碳友好型产品的企业也同样如此。尽管这些努力代表了新生的商业机会,但它们也构成了一个会计问题。(生产一系列节能家电的)惠而浦的卡塔尼亚表示,就所谓的减排双重计量问题在企业、能源提供商和决策者之间已有“定期对话”。

这些对话可能变得比较激烈,如果企业面临二氧化碳排放超标罚款——或不得不为减排额度付钱的话。联合技术公司负责环境健康和安全的副总裁里克·贝纳特(Rick Bennett)说:“由谁得到减排额度将有一场大战。”

那些碳排放大户可能别无选择,只有重新思考自己的业务模式或产品组合。这方面尤以汽车制造商为甚。在2005年的年报中,福特表示,如果燃油里程标准大幅提高,或关于温室气体的州立法不被推翻,那么该公司可能会被迫采取各种“成本高昂的行动,对我们的销售量和盈利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该公司进一步指出,它也许不得不削减豪华车等高盈利车型的生产,限制发动机销售,增产燃油效率高的车型。

对碳排放的关切正开始影响企业的各种决策。例如,在2006年惠而浦以27亿美元收购美泰公司(Maytag)公司之前,卡塔尼亚声称公司进行了相关预测,以了解这起收购对公司确定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影响。而艾索伦公司(Exelon Corp.)负责公司财务规划的高级副总裁菲利普·巴奈特(Phillip Barnett)表示,这家发电企业在尽责调查中对潜在收购对象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审核。“这是风险和机会评估的一部分,”他说,“是我们的经济分析的一部分。”

在某些情况下,碳排放的尽职调查可能带来令人吃惊的结果。2004年,杜邦出售了自己的纤维业务,包括价值近70亿美元的特种纤维部门英威达(Invista)。里顿豪斯声称,该业务单元之所以被剥离,部分原因在于它的碳排放量巨大。最近,德州公用事业公司(TXU)潜在的收购者(包括私募基金Kohlberg Kravis Roberts)同意终止它拟建于德州的11个煤电厂中8个的建设申请。据关注可持续性议题的投资者与公益团体的网络Ceres的估计,这些煤电厂如果建成,那么每年为环保达标至少需要付出9.17亿美元的成本。

官司缠身

这种颇具争议性的交易肯定会招来律师的关注。事实上,律师们已经就全球变暖问题在排着队起诉企业了。

在密西西比州,一群当地居民向石油公司、公用企业和煤炭企业提出了集体诉讼。这起诉讼指控被告的碳排放加速了全球变暖,而全球变暖导致了卡特里娜飓风,飓风摧毁了原告的住宅。国际环境法中心的高级法律顾问唐·哥特波克(Don Goldberg)预测,美国公司也可能因气候变化而受到外国实体的起诉。那些来自土著、岛国和其他方面的诉讼可能会和违反国际环境条约或人权法有关。

各州也在参与诉讼。在第一起此类案件中,有八个州起诉五家公用企业,指控它们将6.50亿吨二氧化碳排入大气。此案虽被驳回,但观察人士预计还会有许多其他案件。

一些观察人士认为,各州很难将气候问题归咎于单个企业。“我们是在讨论全球形势,”保险信息学会(Insurance Information Institute)的发言人指出,“建立因果关系将极其困难。”

风险专家指出,在其他一些著名的州诉讼案中,最初的起诉也被笑称为荒谬。“一些律师表示,法律上是不可能在全球变暖与企业责任之间建立起联系的,”威斯康辛大学的安德森指出,“不过我当初在烟草和石棉案中也听到过这样的言论。

John Goff 是CFO美国版的技术版面编辑。

 

悬而未决

由于保险公司通常将与污染相关的责任风险排除在普通责任险、伞型/超额责任险和董事与管理人员责任险之外,企业可能不得不用储备的资金去支付气候恶化相关的诉讼要求的赔偿。然而,美国最高法院的一起悬而未决的案件也许能使企业摆脱这种困境。

在该案中(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署),12个州、13个环保团体、2个城市及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属萨摩亚正试图促使环保署监管二氧化碳的排放。原告声称二氧化碳是污染物,应当属于清洁空气法案所规定的环保署的监管范围。环保署对此主张提出辩驳。

这是要害之处。如果最高法院的裁决有利于环保署——也就是说,裁定二氧化碳不是污染物——那么支付损害赔偿金的责任就可能转移。“在那样的情况下,”一位保险公司高管指出,“污染除外条款可能就不再适用。”

环保署是否会在法院裁定不利的情况下开始监管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这一点尚不清楚。不过,如果环保署胜诉,保险公司就可能倒霉。事实上,如果法院裁定二氧化碳不是污染物,那么保险公司可能得支付在全球变暖诉讼案中判决的巨额赔偿金。

从备审案件记录来看,这种案件绝不会少。“律师正变得越来越有创造力。”保险信息学会的发言人说。—J.G.

 

对明天的预测:严重不利

本着透明的精神,企业正越来越多地披露有关环境风险的信息。根据“地球之友”对112家油气、汽车、保险和石化企业2005年的年报研究的结果,将近一半的企业报告了环境变化事项,而在2000年只有26%的企业这样做。许多发布年报的企业指出了未来的碳法令可能带来的影响。“大多数企业在描述这些法规时都声称它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进行这项研究的米歇尔·陈费舍尔(Michelle Chan-Fishel)说。例如,Progress Energy将任何未来的气候监管行动归为“我们的运营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并表示未来减排二氧化碳的规定“可能严重不利——如果控制或限制排放的相关成本无法从客户那里收回的话。”

以下是受访者如何看待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财务风险(仅包括报告了气候变化事项的企业):

可能有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产生较大新成本 16%
未讨论财务影响 15%
对业务可能有喜忧参半的影响 10%
对盈利影响甚少或没有影响 10%
不可能预测气候风险的财务影响 49%

资料来源:地球之友

 

CDM在中国

原在国内某一证券公司做投行业务的杨景碧,现在为一家从事二氧化碳减排交易投资和咨询业务的国际性公司工作。“许多时候,当我向国内的企业介绍碳交易的时候,它们的第一反应是天上掉馅饼,不可能是真的。”她说。

但是,这样的好事确实发生了,而且远不止一次。今年3月19日,济南钢铁集团公司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CDM项目在联合国注册成功。这是中国冶金行业第一个注册成功的CDM项目,同时也是目前全世界冶金行业注册成功的CDM项目中二氧化碳减排量最大的一个项目。

所谓CDM(俗称“碳交易”,其中的“碳”泛指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指的是国际社会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建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1992年5月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要求发达国家限制本国温室气体的排放,但对发展中国家暂不作强制性的要求。缔约方后来又引入了CDM,允许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额可以算作发达国家自身履行承诺的限排或减排数量。

因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发达国家在本国减少同样数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所需付出的成本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因此,CDM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创造了一种双赢——在为发达国家提供低成本的履约途径的同时,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急需的资金和技术。

以济钢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为例,通过对配套的发电厂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了电厂的能源使用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据济钢技术中心估计,从现在到2012年,该项目预计每年将实现减排2788744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将这一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出售给外方,该项目每年将为公司带来大约1亿元的收益。

中国于2002年8月核准了《京都议定书》,但因为属于发展中国家,故暂不必承担减排义务。中国目前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OECD最新的研究报告预计中国有望在2009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作为世界上最大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为工业发达国家实施CDM项目提供了最为广阔的市场(见图表:CDM的买家与卖家)。

据杨景碧介绍,一个CDM项目大致要经历与国际买家谈判、向本国政府申请(我国为发改委)、由联合国指定的专业机构认证和向联合国申请注册以及此后每年对温室其他减排额进行核证等阶段。为帮助国内企业充分利用CDM创造环保和经济利益,国务院在2005年正式出台了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开展CDM项目的重点在于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等,并就CDM项目的许可条件、管理和实施机构以及实施程序等作了具体的说明。

据世界银行估计,在《京都议定书》生效的2008-2012年间,CDM将给中国企业带来150亿-250亿美元的投资。另据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20日,我国共有47个项目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49824834吨。

为中国CDM市场的巨大规模和潜在机遇所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买家和中介机构已经来到中国。济钢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的合作方为来宝公司(Noble Carbon)的碳交易部门。该部门负责人索斯顿·安尚(Thorsten Ansorg)表示,在来到中国之前,来宝的碳交易部主要活跃在印度的CDM市场。在完成了济钢这个项目之后,他的团队目前在中国同时涉足有好几个CDM项目, 其中包括一个大型的煤层气回收利用项目。“我们现在还在谈判,但相信不久之后就会有结果。”他称。

CDM项目也同样吸引着国内企业。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之后,济钢的技术中心目前正在公司内部牵头开展干熄焦CDM项目、矿渣微粉CDM项目的开发工作。

CDM的买家与卖家
主要买家(以2006年前三季度一级市场为准)

国家或地区 所买减排量所占份额
英国 45%
意大利 19%
日本 8%
荷兰 4%
西班牙 3%
波罗的海各国 5%
其他欧洲国家 10%
美国 1%
其他 2%

主要卖家(2006年前三季度)

国家或地区 所占减排额提供份额
中国 60%
印度 15%
亚洲其他国家 9%
非洲 6%
巴西 4%
拉丁美洲其他国家 5%
其他 1%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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