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唯一面向高级财务主管的专业性论坛,将与高级财务主管共同探讨面临的新挑战 ... 详细内容
实务 2006年五月刊
尴尬维权
引人瞩目的科龙德勤案全国律师维权行动凸显中国股民维权面临的制度困境。
作者:江东

3月29日,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小股东在上海将曾任科龙审计机构的德勤华永会计事务所告上了法庭,但当地法院不久下达通知表示对该诉讼不予受理,依据是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了结。不仅这位股民的律师表示将向更高一级的法院再度起诉,更多的律师主动请缨,组成了“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律师团,声明愿为因科龙财务造假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团宣称,到4月9日,全国已经有12个省市的22个律师事务所的30名律师加入了这次行动。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律师是行动的发起人之一,他对《财务总监》表示由于案件涉及的股民很分散,因此更多来自各地的律师的加入有助于推动案件的进程。“我们想告诉股民有许多律师关注他们的利益并愿意帮助他们。”他说,并表示自己对这次维权行动的前景很有信心。

由于不断有新的成员加入律师团,维权行动的规模近来益发壮大。但是,浩大的声势难以掩盖国内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维权之路的尴尬与艰辛。

制度困局

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注册会计师责任加以规定的有《刑法》、《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在对上述法律进行梳理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的马永强博士在他撰写的“审计模式改进与CPA行业监管创新研究”的报告中指出,现行法律重行政和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行政和刑事责任仅在严重的违规和违法行为发生后才予以追究,因而难以保证惩罚的时效性和监督的持续有效。比较而言,他指出:“民事责任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它直接将违规行为的责任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直接对等起来,能够真正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但现实是,我国法律至今缺乏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现有法律缺乏对第三人和相应赔偿范围的明确界定,这也是横亘在投资者求偿之路的另一制度障碍。马永强认为,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是一种公共产品,使用者不仅有被审计公司,还包括与注册会计师没有明确契约关系的第三方,比如依据审计意见购买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除了对被审计公司的委托责任以外,还得承担对第三方的责任。

目前各地律师组成庞大的律师团帮助众多利益受损的股民以个人身份对科龙和德勤虚假陈述提起的民事诉讼,其实是因受国内现有法规的限制不得已而为之。现有法规对民事诉讼设置的诸多限制增加了原告的诉讼成本,降低了对违规者的惩罚力度。

据马观察,2002年之前,因相关法律的缺失,法院一律拒绝受理国内证券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披露虚假财务信息的民事诉讼;尽管2002和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达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但又对民事诉讼设置了诸多限制,例如不接受集团诉讼和法院受理须以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为依据。

对此,马永强直言不讳地指出,这样降低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风险。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律师因此呼吁国内能尽快建立集团诉讼或仲裁制度,以切实有效地处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

信心犹在

由于制度缺位,中国股民的未来维权之路依然艰辛,国内证券市场上的作奸犯科者仍然无法得到及时的惩治。尽管如此,他们似乎仍然有理由对维权的前景保持信心。

据“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律师团在其行动宣言中声称,自2001年以来,约有20家上市公司成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被告,近万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担任了原告,案件的总起诉标的达8-9亿元,目前约涉及10家上市公司以上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已经结案,投资者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更令他们振奋的是,期待已久的银广夏赔偿案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据陶雨生律师介绍,他已代表126名银广夏中小投资者与银广夏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金额已定为5302万元。银广厦将利用其股权分置改革的契机,对所有作为原告的公司股民按每10元赔偿金支付2.2股的方式赔偿。东方电子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的原被告双方也有望借助该公司股改达成和解和赔偿协议。

律师团根据受害者的人数、被侵权的总金额和社会影响,认为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有可能同已经发生的银广夏和东方电子案件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造假史和维权史上的三大案。陶雨生表示银广厦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同样将对科龙案产生示范效应。“科龙届时可以将对股民的民事赔偿纳入股改方案,一并考虑。”他说。

对国内律师发起的“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维权行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以证监会听证的结果未公布为由拒绝对《财务总监》发表评论。据陶雨生透露,证监会已在4月7日举行了对德勤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尽管法院尚未正式受理科龙股民对德勤的诉讼,但一俟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团将随即向法院就科龙、德勤案的证券民事赔偿提起诉讼。至于证监会何时公布处罚决定,陶说自己并不知情。“应该很快了吧。”他表示。

 

入乡随俗?

看到国内媒体近来纷纷报道的“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维权行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内大型企业的财务总监不免感叹:“四大不该‘入乡随俗’!”

该财务总监的“入乡随俗”说,建立在他个人与四大中某一家的高级合伙人多年来接触的感受上。据他回忆,90年代初他开始与这位合伙人交往时,后者给他的印象是行事非常小心谨慎,除非必需,一般拒绝宴请。但多年后再度与这位合伙人接触时,发现后者变化很大。“人变得油腔滑调,上海滩的娱乐场所他知道得比本地人还多。”那位财务总监笑着说道。

该财务总监叙述的仅是个人感受,并不足以据此判断四大是否真的“入乡随俗”。但是,鉴于四大的国际名望和在中国的地位,舆论似乎有一定理由对四大的审计服务比国内事务所抱更高期望。

通过与当地事务所建立合作所进入中国后,用“独占鳌头”四个字形容四大国际会计事务所如今在中国证券期货相关审计市场上的地位并不算过。据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2005年10月公布的《2004年证券期货相关审计市场分析》报告,无论是从CPA人数、业务收入还是客户资源,四大的地位无人能够撼动。以业务收入为例,在2004年总收入最高的前10名会计师事务所中,四大合作所占据了前4名。国内所与四大合作所的差距相当大,入围总收入前10名的非四大所收入总计仅及普华永道中天的52%。—江东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杂志订阅 | 内容回顾 | 返回主页